为了加强学生的宿舍管理,建立正常的生活秩序,创建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学院学生应自觉遵守《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服从管理并主动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二、学生寝室建立轮流清扫制度,室长负责组织值日生每日清扫寝室及整理内务。
三、学生宿舍寝室卫生标准:
三齐:
1、床上卧具叠放整齐;
2、床下物品收拾整齐;
3、室内用具摆放整齐。
四净:
1、门、窗、桌、凳、玻璃干净;
2、卧具干净;
3、衣服及生活用品干净;
4、地面、墙面、屋面、灯具干净。
四、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私占和私自调换房间。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3、严禁赌博,酗酒,哄闹,砸酒瓶,放鞭炮,打麻将牌,严禁打架斗殴。
4、不能私留非本寝室人员住宿,不准在外住宿。
7、严禁乱泼、乱倒污水、茶水、乱丢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
8、严禁存放及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热褥,电吹风,电熨斗等家用电器。
10、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夜不归宿。
11、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巡查人员的检查管理, 以礼待人,对恶意拒查或态度恶劣者将给予通报。
五、宿舍评比制度
1、每周会有不定期的“夜不归宿查寝制度”,对无故夜不归宿的学生会及时上报学院,由学院老师酌情处理。
2、每周五晚七点半进行例行公寓宿舍卫生检查,进行评分制度,大一、大二生活委员必须全勤,进行客观公正的检查、打分。对本学期三次无故缺勤者,减少所在班级“蓝天阳光寝室”评比数目。对本学期五次无故缺勤者,取消所在班级“蓝天阳光寝室“评比资格。
3、每周一将对宿舍卫生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对卫生较差宿舍予以通报。并根据每次宿舍检查累计情况进行最终的“兰天阳光寝室评比”。
以上制度旨在为同学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望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共同维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西北师大文学院分团委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