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团委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18浏览次数:97

共青团是党的后备军,坚持党建带团建,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向党组织不断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优工作的原则:
1、推优工作在院分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院分团委负责实施。分团委应在做好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和引导的同时,加强对团员平时表现的考察。
2、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员发展对象一般每学期推荐一次,推荐范围为国任本科一、二、三、四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具体名额由分党委提出指导意见,分团委统一安排。
二、推优发展条件:
1、思想成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纯正,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参加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一、二年级专业成绩和德育积分均占本班前40%,三、四年级专业成绩和德育积分均占本班前60%,且本学年所重修课程不得高于两门。对在学生管理、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入党积极分子,专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要求可退后若干名次,具体由分团委确定并进行特别推荐;
4、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道德品质、社会实践、文体活动、文明礼貌、开拓创新等方面表现良好,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5、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私自在外住宿、酗酒、打架等任何违规、违纪现象的;
6、认真遵守《大学生文明修身守诺书》,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良好,无旷课、旷操、沉溺于网络等不良现象的;
7、生活中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等现象的;讲礼貌,讲诚信,能主动关心他人,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群众基础良好的;
三、推优发展要求:坚持标准、层层推荐,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和公示制度。
四、推优发展的程序:
1、本人申请。各团支部须在本支部范围内进行宣传,公布推荐条件,由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自愿提出书面申请。
2、民主评议。各团支部、党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共同对提出申请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考察评议。
3、推荐名单确定后,向全班学生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无异议,将推荐名单和写实性现实表现鉴定由班主任签字后上报分团委。
4、分团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查各团支部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
5、经分团委审查后的名单向全院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分党委批示。
6、分党委审查批示后,转交各党支部开展发展工作。
 
 
                                                           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分团委
                                                                  二〇〇六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