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评定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19浏览次数:321

为了做好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学院制定了具体的评选条件如下:
1、优秀毕业生名额为本班人数的20%。
2、专业成绩列本班前40%,德育积分成绩由高往低依次评定。
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英语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在校期间不得有重修或补考记录,不得有任何院、校级纪律处分。
 
 
 
 西北师大文学院就业指导工作小组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