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要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党员干部党性和作风的重要淬炼,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预通知》要求,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延迟至3月1日以后,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延迟开学期间,未经学校批准,所有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学生父母的理解和支持。
三、学校延迟开学期间,各学院、各单位(部门)均不得组织培训班、研讨会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安排教师利用信息化资源和平台,面向学生开展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等活动。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心理学院开通心理咨询平台,向全校师生提供网络心理辅导服务,引导师生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
四、各学院、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要求,持续做好在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同时要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对重点人员建立一人一卡档案,并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教务处、研究生院要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周密的开学工作方案。后勤保障部要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医院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隔离和留观条件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近期从外地返兰回校特别是近期到疫情流行地区或与疫情流行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教职工及其家属,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从离开疫情流行地区(人员)开始,务必确保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每天做好体温监测,并如实向所在单位和西北师大社区报告外出地点、外出及返回的具体时间,隔离留观期间,不得擅自解除和脱离隔离预防。未履行防控义务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干扰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目前在兰外的师生员工,主动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务必积极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返校前身体健康。
八、疫情防控期间,全校师生均应主动了解科学防护知识,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尽量居家,不走亲访友、聚会聚餐,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九、在校师生和居住人员出入校园时,应随身携带有关证件,主动配合门卫值守的工作人员检查。
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学院、各单位(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学院(单位)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现实表现,将作为学校党委考核评价领导班子、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
西北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