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者:文学院2发布时间:2020-06-30浏览次数:1273

为做好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校2020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拟定调剂考生名单,确定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和协调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执行。复试小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的综合情况面试,并提出学科专业拟录取建议名单。具体分为两组。

1组(10B402室):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

2组(10B502室):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与跨文化传播。

二、复试准备

1.分专业(方向)制备复试题库。复试题库的制备应合理体现难度和区分度,兼具公平性、规范性、保密性;试题难度系数相当,数量充足,避免问题重复,杜绝试题泄密。

2.提前考察复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情况,做好复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需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复试工作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有发热、疑似病例或省外返兰隔离期未满14天的人员禁止参加复试工作。

3.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所有复试评委均需签订《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委承诺书》。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过程中的作用。

4.各复试小组应严格遵守《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规范》,明确任务分工,规范面试时的用语措辞,避免误导性、歧视性语言,避免当场对考生给出主观评价或评判。

三、考生资格审查

1.提前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有效方式,提前通知每位考生复试的形式和时间安排。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复试过程中应做好考生隐私及复试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2.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考生受疫情影响暂无法提供材料的,可由考生做出承诺,并在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补充提交原件。对资格审查不合格且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主要采用现场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面试、科研成果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综合评价。

①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为学术水平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本学科前沿及动态掌握情况、科学研究能力、逻辑思维表达能力等方面。

②科研成果考核

科研成果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硕士阶段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和在读硕士考生除外)、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

五、复试注意事项

1.报到时间地点:参加复试考生携带相关材料于6月30日上午7:30到教学10号楼B区404教室报到。

1.复试时间:6月30日上午8:30。

2.复试地点:复试一组:文学院10B402;复试二组:10B502。

3.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原则上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各专业可根据选拔需求在面试中增加作品创作、科研成果展示、个人自述等能力展示环节。同时,鼓励各专业通过结合考生硕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个人研究计划、个人作品集、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考生至少提前60分钟进入侯考场侯考,考生不准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其他电子设备参加面试,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身份核验完毕后,随机抽取面试试题,考试结束后退出考场。

、成绩计算与录取办法

(一)复试应在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

(二)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3×0.5+复试成绩(百分制)×0.5。根据研究生院分配的招生指标,按照所报考导师进行录取排序。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就业方式。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确认后的就业方式在校期间不得变更。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定向非在职骨干计划)凭《调档函》,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寄达我院。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人事档案所在保管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达具体招生录取单位。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本人档案。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前往当地三甲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入学时交拟录取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体检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疫情防控

考生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中央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一)疫情期间,根据学校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及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考生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所有考生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和健康码从西北师范大学正门进入学校,考试结束后从西北师范大学西门出(每场考试均按此路线出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直接参加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武汉地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本人(考试前七天内)核算检测报告单(检测结果为阳性不能参加考试)。

(三)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M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四)考试地点周边酒店均需出示绿色健康码入住,请考生自行选择住宿地点并提前预定,费用自理。

(五)考试地点周边有较为丰富的餐饮商户,请考生自行选择用餐地点,费用自理。

未尽事宜请与文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931-7971831

                                                                       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