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历史】
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是在原中国语言文学系的基础上发展而成,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02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中国文学门”。1939年8月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建立之初,国文系即为独立设置的系科之一。1950年12月改称中国语文系。1959年1月院系调整,兰州大学中文系部分教师和兰州艺术学院中文系全体教师并入中文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赵逵夫教授任中文系主任期间,又先后开设文秘教育、新闻学、对外汉语教学三个新专业。2000年9月,为了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中文系与历史系、古籍整理研究所、西北文化研究所等机构合并,成立文学院,2008年改称文史学院。2012年6月,学校进行机构改革和专业调整,以中国语言文学系、秘书学系为教学主体,以甘肃省先秦文化研究中心、古籍整理研究所、西北文化研究所、国学中心等为科研平台重新组建了文学院。
【学科专业】
文学院有“汉语言文学”与“秘书学”两个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得B等级。学院拥有硕士、博士一级学位授权点,及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语言文学为省级重点学科、省级优势学科。中国古代文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并获批省级教学团队。甘肃省先秦文化研究中心获批省级重大研究基地,入选南京大学评选的人文类高端智库。古籍整理研究所是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的直属研究所。
【前辈学者】
自1942年国立西北师范学院搬迁至兰州以后,一大批蜚声海内外的著名学者先后在中文系和文学院任教,黎锦熙、谭戒甫、罗根泽、于赓虞、焦菊隐、李辰冬、王汝弼、李嘉言、丁易、冯国瑞、赵荫棠、徐褐夫、沈心芜、杨伯峻、郑文、匡扶、尤炳圻、彭铎、郭晋稀、唐祈、吴福熙、张文熊、支克坚、孙克恒、李鼎文、叶萌、陈涌、蹇长春、万嵩、乔先知、季成家等先生,在不同的学科领域做出了杰出贡献。霍旭东、李树凯、胡大浚、张明廉、尹占华等先生仍然关注着学院的进步,为学院的发展献言献策。几代人辛勤耕耘,老中青薪火相传,形成了稳健求实、锐意进取的学术传统,将学院建成为独树一帜的“陇上毓苑”。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81人,专任教师67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28人;获得博士学位者64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省级优秀专家3人,省优秀拔尖领军人才2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优秀团队1个;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5人,甘肃省领军人才6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教授1人,青年学者1人,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优秀青年文化人才1人,8人任国家级或省级学会会长或副会长,1人任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1人获第三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一等奖,1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人获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青年五四奖章”,1人获甘肃省“师德标兵”,1人获第三届“明德奖”,2人获学校师德标兵、1团队获学校师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科学研究】
近年来,学院以“甘肃省先秦文化研究中心”“古籍整理研究所”“国学中心”“西北文化研究所”等为依托,立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掘西北地域和民族文化,整理地方文献,普及国学经典,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近年来,在论文发表、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出版学术著作、科研教学获奖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被人大人文社科学术评价中心评为“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机构”。
【招聘计划】
2023年,我院计划招聘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5名(汉语言文字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艺学),欢迎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
(三)年龄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二)提供安家补贴:第一层次25万元,第二层次20万元,第三层次15万元。具体发放形式为: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发放80%,两年晋升副教授(含定职)后发放20%。
(三)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第一、二层次5-15万元,第三层次3-10万元,具体标准及发放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四)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周转期3年。
(五)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可申请由省委人才办认定并颁发的“陇原人才服务卡”,享受相应待遇。
(六)毕业工作满2年后可定职评审副教授职称。
(七)按第一、二层次引进的博士,聘为校内副教授,两年聘期内享受与我校副教授三级岗位人员相同的工资、绩效津贴等待遇。
(八)学校附中、二附中、附小和幼儿园均为甘肃省和兰州市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为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提供便利。
(九)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博士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议待遇。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至11月。由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职称等信息。
(三)考核
考核时间为2023年10月至11月。
1.考核由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2.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公示
1.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学校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3年12月10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六)备案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七)聘用
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博士考核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学校人事处电话:0931-7971991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971026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电 话:0931-7971332 邮箱:397034022@qq.com
张书记:0931-7971223 330584080@qq.com
马院长:0931-7970128 mashin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