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中文讲堂·名家讲坛丨白彤东:自然法与人为法之间:韩非子“薄版本”的法治思想

发布者:文学院2发布时间:2024-05-24浏览次数:10

2024年5月20日,应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邀请,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白彤东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自然法与人为法之间:韩非子‘薄版本’的法治思想”的学术报告。讲座由文学院院长马世年教授主持,兰州大学杨玲、王宏强二位老师,以及我院相关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共4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白彤东老师解读了韩非子的法及其法制,指出法家作为“方法”与“标准”的法应用到政治领域,便成为一种理性的官僚制度或者没有个人色彩的行政技术,进而演变为后世的“法律”,这就是法家的政治理论意义;而如果坏法家韩非子拥抱法治,那么法家自然就是法治。接着,白老师澄清了法治的概念,指出薄的法治具有三个基本特征:清晰性、普世性、程序正义的正义;强调法制与法治的融汇性:法制太过随意就成为人治,稳定到一定程度又是法治,二者不是质的差别,而是度的差别。立足于此,白老师重点讲述了法治八原则,即普遍性、公开性、清晰性、可预期性、无矛盾、可服从性、稳定性、一致性。再次,白老师自然而然回到正题,指出韩非子独特的法治路线是:坚持法律要绝对清晰,目的是防止篡权;要求对法律完全按字面理解,是对成文法的严格应用;要求主权者也在法律之下,但是绝对主权者与制衡监督之间存在张力。最后,白老师总结道:韩非子的法就是去个人化和符合八原则的,并且韩非子明确指出,法律并非人主制定的,其来源是道。这又与西方自然法传统又很接近。因此,韩非子给出的是最底线的和完备的法治观。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积极向白彤东老师请教相关问题,白老师热情耐心地作了解答。随后,兰州大学王宏强老师分享了听完讲座的心得,表示十分赞同白教授的观点;杨玲老师高度肯定了白教授对韩非子“薄版本”法治思想的辨析,认为这种观点可以为法家学说提供理论支撑。最后,马世年教授对本次报告作了总结,认为白彤东教授的新研究开启了认识韩子学说的新角度,并为之正名。

 

 

 

 

主讲人简介:

白彤东,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梵蒂冈宗座社会科学院院士,上海纽约大学兼职教授。研究兴趣包括中国哲学和政治哲学,尤其先秦政治哲学的当代意义之问题。著有《探寻理想政体:儒家的差等秩序》《天下:孟子五讲》《旧邦新命:古今中西参照下的古典儒家政治哲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