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中文讲堂·名家讲坛丨闫樱芳: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政策解读

发布者:文学院2发布时间:2024-08-25浏览次数:10


822日下午,应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邀请,文旅厅非遗处副处长闫樱芳为25名非遗传承人作了一场题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政策解读”的报告,讲座由文学院副教授王志翔主持。



闫处长通过播放非遗纪录片,使大家了解到我国非遗的基本情况以及国家的重视程度。立足于此,闫处长向大家介绍了“什么是非遗”,她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闫处长特别强调道,世代相传的非遗有三个原因。其一,非遗的传承主体是靠人的,是以人为主要载体的;其二,世代相传符合非遗的传承特点;其三,以人为主要传承载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技艺本身很难用文字典籍记录下来,遗产的传承主要靠人与人之间的口传心授、口耳相传、言传身教等方式进行。之后,闫处长重点解读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办法》,尤其是代表性传承人的退出、非遗传承人承担的义务、传承人的推荐、推荐表的填写、视频资料的收集等五个问题,对学员们帮助很大。



讲座最后,学员们就非遗申报中的一些问题向闫处长请教,闫处长给予了耐心热情的回复,他们收获良多。



 

主讲人简介:

闫樱芳,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供职于甘肃省文旅厅非遗处副处长。历任甘肃省文旅厅文化产业处、文化市场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统筹参与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认定、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认定、国家级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国家级省级非遗研修培训计划、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发放及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