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中文讲堂·名家讲坛丨王欣慧:“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乃《诗》学绪余刍议

发布者:文学院2发布时间:2024-10-16浏览次数:10


2024年10月12日上午,应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之邀,台湾辅仁大学王欣慧教授在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厅做了《“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乃〈诗〉学绪余刍议》的主题发言。本次主题发言由文学院副院长许琰教授主持,海峡两岸共10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和诗社学生百余人参加。



王欣慧教授发言主要围绕《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一章中“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一句的释义和诗学意义展开。

王欣慧教授认为历来学者多从“识名”的角度看待此句的诗学意义,进而将“小子何莫学夫《诗》”章的读法分为三结构,即“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及“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并给予了轻重、先后的次序之分,甚至认为“兴”才是孔门《诗》学的最高要义,而“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只是附带一提。换句话说,这两个层次分别表述了孔子诗教中的“兴于诗”与“立于礼”。这样的说法自然有悖于当时的语境,因为孔子的诗教向来不是只强调诗歌的兴发感动,《诗》的政教实用性才是孔门诗教的主要任务。因此,从章法结构重新检视“小子何莫学夫《诗》”章的读法,认为仅应分为二个层次,即“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为第一层次,强调学诗对于个人的帮助;“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为第二层次,强调学《诗》的外在事功,而此事功如何达成,则有赖多识于各章中所透显的名分伦常之理(礼)。

王欣慧教授综合应用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细读文本,从《论语·阳货》此章的句法、章法和儒家文化思想、诗学主张等多个层面分析“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一句的内涵及诗学意义,条分缕析,鞭辟入里,见解新颖,令人信服。




主讲人简介:

王欣慧,中国台湾台中(祖籍江苏南通)人,文学博士,辅仁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兼文学院院长。著有《抒情之外屈骚再诠》《作赋津梁——明代万历年间辞赋选本研究》《历代京都赋的文化审视》《唐代访古赋研究》等专书,及《陆机<文赋>新诠——从对读陆云<与兄平原书>为诠释进路,兼论<文赋>的“以赋论文”体制》《陈子龙复古诗学要旨,兼论七子派说<诗>内涵》《谢灵运<山居赋>自注析论——从钱钟书<管锥编>说起》《<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书法疑义析论》等多篇期刊论文。研究方向为辞赋学、中国古典文学理论、中国古典诗文、先秦两汉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