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中文讲堂·名家讲坛丨宋洪兵:法家的“取予之道”与中华文明的独特性

发布者:文学院2发布时间:2024-10-28浏览次数:14

20241025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宋洪兵教授,在我校致公楼作了题为《法家的“取予之道”与中华文明的独特性》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文学院博士生导师杜志强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宋洪兵教授介绍了西方的“契约精神”及其背景。宋教授认为,“契约精神”与西方信奉基督教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在基督教教义下,民众不分等级,不分贫富,都是上帝的子民,这是形成“契约精神”的前提。

宋教授进一步谈到“取予之道”的政治蕴涵,以及法家“取予之道”的内在逻辑与价值内涵。“取予之道”包括“只予不取”“只取不予”“先取后予”“先予后取”等类型,其中“先予后取”主要关乎政治的正当性价值,“先取后予”则更多关乎现实需求。法家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们在阐述“先予后取”原则时,大多采用了历史的逻辑,遵循着施恩-感恩-报恩的论证思路。

随后,宋教授阐述了法家“取予之道”的主体、内容及方式。取予的主体是君、民、臣。君主所予的内容包括满足民众的物质资源需求,以及维护国家的公共秩序等;所取的是百姓的才智与勇力,以及国家之富强。在取予方式上,要求公正和“利出一孔”,反对“妄予”。法家“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等观念,深谙政治奥理,道出了人类政治的本质



最后,宋教授在中西文化互鉴的视野下,论述法家“取予之道”的中华文化特色。他认为,契约论传统植根于基督教的深层背景,这中国文化的逻辑中无法真正得到理解和实行。中华文明并没有形成西方近代契约论的想象,而是体现出中国思想鲜明的原生性与整体性特色;在中国思想语境下,个体与群体、个体与国家,不是西方式的对立关系,而是共生关系。这也是法家取予之道独特内涵的历史根源。法家取予之道是中国式的“没有契约的契约论”。

宋教授还与现场同学进行了交流,并耐心地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杜志强教授代表大家向宋洪兵教授表示感谢,并就此次讲座作了总结。他认为,宋教授报告的立意之高、理论特色之强、研究视野之开阔,对我们有方法论的启迪意义。

 


 

主讲人简介:

宋洪兵,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先秦史学会法家研究会副会长,《管子学刊》《哲学探索》编委。研究专长为法家思想研究、先秦诸子及其现代命运、中国政治思想史等。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代表性著作为《韩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循法成德:韩非子真精神的当代诠释》《韩学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