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师发〔2024〕111 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文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经2024年11月19日学院党委委员会讨论审定、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丽(书记),王浩(院长)
副组长:李明德(副院长,主管教学),王学翠(副书记)
成 员:王延模(中文系主任),朱元军(秘书学系主任),邱林山(中文系副主任),王婉婷(团委书记),贺亮亮(专职辅导员)
二、申请转出、转入的名额分配
㈠转入名额
当年正常招生的专业均制定接收计划。其中招生人数在150人(含)以上的专业,计划比例不低于10%。招生人数在 100(含)-150人之间的专业,计划比例不低于20%。招生人数在50(含)-100人之间的专业,计划比例不低于30%。招生人数在50人以下的专业,计划比例不低于40%。
㈡转出名额
畅通转出渠道。当年申请转出人数不足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40%的,学院全部同意申请学生的转出申请。申请转出人数超过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40%的,学院同意转出人数不低于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40%。
一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为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学期。
三、申请转出、转入考核办法
㈠转出考核办法
学院依据申请学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学生是否取得转出资格。
㈡转入考核办法
1.汉语言文学专业
⑴申请并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同学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文学常识与作品赏析”;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学院不指定参考书目。
⑵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包括学生自我介绍和教师提问等环节,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综合素养、专业发展规划、心理状态评估等,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⑶学院对面试合格的学生根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序,并按照当年实际公布的转专业名额择优录取。
2.秘书学专业
⑴申请并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同学转入秘书学专业,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包括学生自我介绍和教师提问等环节,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综合素养、专业发展规划、心理状态评估等,满分100分。
⑵学院根据申请学生面试成绩进行排序,并按照当年实际公布的转专业名额择优录取。
四、转专业后学籍管理及课程修读要求
1.学生获准转专业之后,在春季学期第三周到学院报到注册,编入同一级专业班级进行学习,毕业时需要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学习任务,取得相应的学分。
2.学院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分配本科生导师,进行课程修读、文献阅读、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教育实习(见习、研习)、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五、补充说明
1.学生在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出和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转专业,不得变更。
2.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对学生在转专业前获得的课程学分进行认定和转换。
3.学生转入前学习年限计入学习总年限,转入前的学习成绩按学校相关规定计入学生成绩总绩点。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4年11月19日